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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5279002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政务公开、信息化管理、督查、效能、信访、计划生育、档案、安全保卫、保密、财务、重要会务、行政后勤、综合治理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
  承担市安委办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各有关部门、行业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听证工作。
  (二)综合监督管理科(法规宣传教育科)5279006
  负责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定、意见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的办法;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工作;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队伍的行风管理及依法行政情况的检查、监督和业务考核;综合管理全市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发布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全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审核批复,参与相关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对重大建设项目(危化、烟花爆竹除外)“三同时”情况进行审核、备案;负责市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情况;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建筑、消防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指导、监督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负责有关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执业资格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负责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制度的实施;组织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科研及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应用,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对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报批和监督检查;指导有关协会工作。
  (三)危化品监督管理科 5279003
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负责并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同时”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等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参与相关行业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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